化妆品GMPC认证的起源
化妆品GMPC认证的起源 化妆品GMPC认证,早起源于美国。在美国,1962年就已对化妆品GMPC立法,明文规定“化妆品应当依法做到并有适当标识(包括标签及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内容正确,不得掺假)”,后来又由美国食品和监督管理(FDA)对禁止伪劣的或无商品标志的化妆品在美国各洲间贸易中推广或销而制订了《化妆品制造活动指南》(即GMPC ,从FDA检查手册中摘录的一部分,现行为2008年版标准)化妆品的监督和日常管理亦划归该局的化妆品处统一管理;据息,有关部门在完成食品的GMP认证后,准备着手制定化妆品的GMPC标准,以应对加入WTO后,加强我国化妆品进出口(含“OEM、ODM”的化妆品)的监管职能,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和健康。